• 2007-06-02

    给《弄潮》20 周年

    Tag:杂烩


    我不想在给一本校园杂志写周年文字时再搬出我那套在文字里强装深沉和坚持纯粹的嘴脸,并且一如既往大呼:消灭一切意义,可是除此之外我发现一碰文字我就变得一无所有,这时候,我多么希望每个毛孔里都流着资本主义肮脏的血液,把灵魂交给撒旦,把富足交给自己。是的,当你试图改变自己的表达习惯时,也许所有意识的通道都无法调整方向,于是,表达变得无力而苍白。而对于一本 20周年的校园文学杂志,我们能说什么?
    让那些苍白的和无用的关于现实的牢骚通通淹没在开门七件事上吧——劳累的一天,不可能像亨伯特那样花尽一切心思去搞到手的满街的洛丽塔,菜市上各种血淋淋的场面,还有关于只能存在于脑海中的法斯宾德式的疯狂独白,为什么他们总是被润色为艺术?而我们不能——一样的素材,为什么我们不能?好吧,拿起纸和笔,或者像弹钢琴一样去抚摸键盘,像他们一样,为一顿平常的晚餐配上浪漫的蜡烛,为亨伯特多想几种奔赴真爱的手段(即使那手段不疯魔不成活),写一个关于两个菜农的爱情故事,将内心的躁动演变成一段自由自在的独白。为你的爱人写点什么,或者让你的爱人为你写点什么吧。
    然后告诉《弄潮》。
    不知道对《弄潮》到底是什么感情,事实上,这一点都不重要。如今她弱冠之年,搁旧社会已然是几个孩子的娘,繁衍出的是现在这帮人马和不断走出去的那几帮。镜子和母性是世界上最罪恶的东西,因为他们使世界增殖,现在,让我们推翻博尔赫斯这句话。
    毕竟,人们眼里的广岛只是原子弹后遗症,但是杜拉斯的广岛却是广岛之恋,感谢撒旦看管的灵魂和20 周岁的弄潮!

                                                                             

     

                                                                                                                   路人甲:黄庆培

     



  • 奥利佛•斯通在导演完《手》却遭遇滑铁卢时,由于贫困和落魄,他正准备离开美国,寻找一个重新开始的国度,这时候,制片人马丁•伯雷格曼正着手改编《疤面煞星》。然而,每个时代的恶棍看家本领都不一样,马丁正为如何为保罗•穆尼版疤面人的行当寻找新的时代替代品,于是,他们相遇了。在谈到重新编剧《疤面煞星》这部片子时,斯通提到他与他妻子去南美旅行的神奇经历:在厄瓜多尔与玻利维亚的旅程里,他们刻意寻找与电影有关的素材介质,因为电影的改编定位与政治有关,马丁希望引入历史上的马列港古巴移民***,新的疤面人将继续追寻美国梦,但却与南美有瓜葛。他们一起拜访当地的土豪劣绅、纨绔子弟,当这些土财主知道他是一个电影编剧时,他们找到攀附文化提高自身品位的机遇,于是,斯通和这些富豪才有了交集,他们一起喝酒听音乐。然而斯通是这样描述的:当我提到我在迈阿密有一个大名鼎鼎的律师朋友时,富豪们一脸神往,但是当我说出他的名字时,富豪们脸色皆瞬间煞白。我在那一刻感到无比恐惧,那种恐惧就像我在越南碰到的一样,因为危险有可能随时发生。
    也许是这种恐惧想当时触目惊心,想现在犹绕耳鼓,促使斯通将这段富有戏剧性的经历安排在剧本里,并出现了两次。第一次是托尼•孟大拿与他当时的傀儡上司奥马奉老大罗培斯之命一起去玻利维亚见大毒枭亚历桑德罗•索萨,索萨的手下认出奥马是当年在纽约的警方线人,曾经指认了几位黑帮巨头并使他们锒铛入狱,危险立刻降临到奥马身上,他惨死并被吊在直升飞机上。斯通是在借电影描述危险的可能性。第二次,是当托尼因洗黑钱被捕而官司缠身时,他至索萨处,几位到场黑白两道巨头以脱身为交换,要托尼协助索萨的助手到纽约暗杀一位富有正义感敢于指出黑帮黑幕的律师。必须得注意,这时候,无论导演布莱恩•德•帕尔玛还是编剧斯通都在着手为托尼•孟大拿的结局作铺垫,于是危险没有直接降临到托尼身上(当然一个恶棍不可能以这种方式被消灭掉),直到最后这个危险才产生效用,作为托尼的最后毁灭结束影片。斯通的这种恐惧可以说影响到了整个片子的整个基调乃至表现手法。
    现在我们知道的阵容是制片人马丁•伯雷格曼,导演布莱恩•德•帕尔玛,编剧奥利佛•斯通,还有大牌的新疤面人阿尔•帕西诺。然而据说当时马丁选定的导演是《热天午后》的名导悉德尼•卢密特,但当斯通的第一稿剧本出来时,卢密特觉得过于暴力,双方合作告吹。斯通想自己执导,但他说:你知道的,要和大牌的阿尔•帕西诺一起制作一部电影,那时候肯定轮不到我。可想而知,在好莱坞,虽然制片人或者监制中心制,但导演的才华通过影片是可以被看到,并作为主要参考依据的。72年《教父Ⅰ》、74年《教父Ⅱ》、75年《热天午后》,这些阿尔•帕西诺的名作早已使他扬名立万,更何况1983年,卢密特与帕尔玛都比斯通名气更旺,而斯通最为人熟悉的电影《天生杀人狂》要到1994年以后才风靡全球。大胆的帕尔玛,体验派演技的集大成者帕西诺,还有事实上编剧并不比导演差的奥利佛•斯通就这样,因为那个立体的疤面人形象走到一起。现在想一想,当时那样的组合,多么梦幻而奢侈。
    新《疤面煞星》就这样带着写入美国黑帮电影史的新使命风风火火地开始了。在1932年霍华德•霍克斯拍摄的《疤面煞星》中,人们已经因为在简陋的历史条件下看到火爆的场面(比如飙车杀人)以及保罗•穆尼的精湛演技而将其奉为经典。新《疤面煞星》要面对的突破是什么呢?斯通不仅保留了原有人物,而且创造了很多其他配角。旧版的疤面人钻的是美国禁酒令的空子,而新版的则是毒品交易,然而,事实上,除了在商业上加入更多的噱头、为人物注入相应时代特色外,斯通的剧本并没有实现任何质的突破。这导致的结果是什么呢?
    很多影评人都说,片子好不好,与演员是没有多大关系的,然而,说得更通透点,以可以参照的条件为参照,如果片子没有特别出彩的地方,好的演员往往可以领衔整部片子,风格比较突出的导演也往往可以更加突出风格。前者有一个很生动的例子,大家去看看吴镇宇的片子吧。新版《疤面煞星》就是这样,斯通的剧本只能说平稳扎实,非常好莱坞,这导致布莱恩•德•帕尔玛与阿尔•帕西诺的表现非常抢眼,成了整部片子最富魅力的部分。
    除了希区柯克,布莱恩•德•帕尔玛是我见过的最富个人风格的导演。按理说,用长镜头进行实时的双线或者多线对比,特别危险,一来容易前后基调偏斜,二来容易暴露导演刻意的匠气。况且,大多数影片的实时对比用的几乎都是蒙太奇,比如《教父》里出现颇为频繁的平行蒙太奇,视效非凡。但是我们来看看属于帕尔玛的技巧。迈阿密沙滩旅馆的那场交火,托尼的伙伴被哥伦比亚毒枭残忍地锯死,下一个将是托尼,这时候镜头开始移动。

    顺序是这样的:

    哥伦比亚人拉电锯-电视-窗口-路牌-马路-迈阿密美女-曼尼

    声音的顺序是这样的:

    拉电锯的噪音-电视节目的声音-马路上车辆的呼啸声-曼尼车上的音乐-曼尼调戏迈阿密美女的言语

    紧接着,镜头又回来,定格在托尼的危险画面上。
    对比的始端与终端是:托尼的危险与曼尼的轻佻。它在传递一个信息:托尼已束手就擒,他需要曼尼的帮助才能化险为夷。但是这个危险到底有多迫切呢?通过长镜头,始端与终端中间的所有元素:电视、马路、路牌、美女以及声音上的转变,拉远了托尼与曼尼的距离,也就是说,曼尼要救托尼,不仅在距离上难以实现,而且在当时的情绪基调上,完全相反,一个正在调戏性感女郎,一个已经危在旦夕。这个长镜头让人捏一把汗,它并不是在炫耀镜头的魅力,而是实实在在地在讲述一种迫在眉睫的危险。帕尔玛在镜头上的敢作敢为一向都是风格的最佳印证,在《铁面无私》里,那个著名的仿敖德萨阶梯的场景,几乎是靠出色的镜头调度(还有场面调度)支撑起来的。他的镜头,不一定在追求深度,但是在信息表达上几乎达到了零垃圾镜头。难怪《看电影》说,帕尔玛是一个完全可以凭借技术迷死一大堆拥簇的导演。整个影片处处是他浓烈的导演风格,在厚重的叙事中,他的细节处理连贯、刁钻、不露匠气却又充满技术魅力。
    除了编剧与导演的后盾支持,托尼•孟大拿被成功塑造的最大功臣当属阿尔•帕西诺。1983年的他,为观众留下的最重要角色是迈克•柯里昂(《教父》)与桑尼(《热天午后》),巧合的是,从世俗的道德体系判断,二者与托尼•孟大拿都属于混蛋系列,但是,更为巧合的是,三者都坏的让人心服、心怜。迈克•柯里昂在系统上层,桑尼在系统下层,孟大拿则从下层游到上层,三者出彩相当,都发挥了站什么岗出什么彩的精神,而他们唯一的老爸阿尔•帕西诺,舍弃了迈克•柯里昂的家族基调与桑尼式的迷惘,塑造了一个性格上完全不同的恶棍。另外一个巧合是,他们的英语都不甚标准(桑尼的英语也应该在越南被异化过),一如他们的身份,托尼•孟大拿刚进入美国时,美国审查员问他,你的英语哪学的,他说像亨弗莱•鲍嘉这样的大牌明星教我的英语,我看他们电影学的。戏谑地说,这似乎才是进入美国黑帮电影的通行证。主宰美国黑帮电影的是谁?科波拉与帕西诺那一个意大利系统,还有马丁•斯科塞斯与德尼罗甚至乔•派西的那个意大利系统。无可否认,他们都在电影里操着一口不甚标准的英语。
    《疤面煞星》全片共有165个Fuck,托尼•孟大拿个人就占了过百,他那一口跟亨弗莱•鲍嘉学的古巴英语,被从意大利系英文过渡而来的阿尔•帕西诺练的仿佛他就是从卡斯特罗统治下的社会主义氛围跑到美国这个高度发达资本主义的古巴小混混。
    不错,他是小混混,起步低,才存在造梦一说。
    为了迈出第一步,他把刺杀的速度提高了好几倍,快速的几刀戳在雷班卡身上,才招徕了他的第一单生意。他睁大眼球暴露青筋看着哥伦比亚人的电锯从他的兄弟头上锯下去,血溅了他一脸。他从不把身边的人当作类似于老大那一回事。因为即使还只是个小混混,他已经是自己的老大了。敢作敢为恰恰是这一类小混混梦想成真的杀手锏。从小混混开始上道,进入系统,这时候,影片开始为托尼•孟大拿设计各种各样的火并噱头。抢老大老婆、杀老大、贩毒、气走自己老婆,然后杀了最好的兄弟曼尼,以及被子弹射得和蜂窝一样。在走向梦想的同时,毁灭也在慢慢积累。
    唯一不变的是孟大拿这个角色从头到尾的强硬态度。以前我们看《东方不败》,按照金庸的写法,东方不败并不是一个正人,但是徐克在让她干坏事的同时,又让观众喜欢她,在整个片子的情绪上偏向于她。这种邪情正是黑帮片描述江湖最动人的手法。帕西诺的眼神简直是第二个帕西诺,即使是在被毒品冲昏头脑时,他的眼神永远都是那么饥饿和赤裸裸。迈克•柯里昂从不自己动手,但是托尼•孟大拿事事亲力亲为,把他的强硬直接显露给对手,他在告诉对手,要杀他得派一支大军,因为他们面对的是世界上头号硬汉。那些用量的胜利来定位英雄的好莱坞肥皂泡,永远都不懂得虽败犹荣的魅力,杀尽敌人并活到最后永远比不上站着用身体阻挡敌人的火力,并告诉他们,我还站着,我来接你们的子弹,你们这些孬种。
    除此以外,我们还爱这个角色什么?
    片中那一段餐馆谈话,这个邪恶的角色那一席酒后训话击中了每一位正常人的要害。他说,你们需要我这样的恶棍,因为你们想做坏事但是没那个胆量,所以你们才能够指着我然后说,这是个坏蛋。你们只知道隐藏和说谎,我不,我只说真话,即使我在说谎的时候,我也从来不隐藏真相。它甚至勾起了每个人的犯贱情结,在被他谩骂虚伪的同时还喜欢看他骂人的那个鸟样。仿佛这个世界上,除了真有一个当演员的阿尔•帕西诺,还有一个昙花一现的托尼•孟大拿,他们是平等、真实的,只是长了张一样的脸。
    随着影片的成功,马丁•伯雷格曼的梦想也实现了,《疤面煞星》绝对是美国黑帮电影史上的一部重要作品。香港那些拍黑帮的导演,在《教父》那里学不到的草根情结,全在该片里学到了,虽然,事实上,他们学了很多皮毛。
  • 2007-05-30

    三篇笔记

    Tag:创意 电影

    2007-5-14星期一  晴关键词:乔治 路易斯、《广告的艺术》

    作为麦迪逊大道上最著名的广告疯子,乔治 路易斯的《广告的艺术》存在着一种疯癫与艺术之间的疯狂的配合与默契。更确切地说,他将聪明、诙谐以及一种与艺术有关的独特角度由他的广告设计与文案进行全盘表达。正如古德曼的发酵饼广告提案会一样,乔治 路易斯从不因为金钱、客户以及读者妥协,甚至不为广告所妥协,他疯狂地喊道:你做你的发酵饼,我做我的广告。是的,他做他划时代的广告。该书中所罗列的社会万象,涉及同时代的美国战争、性、暴力、政治、名人、女权运动、电视、体育、旅游、电影、新闻业、饮食、时尚、赌博、销售、竞技和爱情。他在刻画美国精神的时候从不吝啬赞美,但也从不吝啬挖苦。他并不像其他艺术家(比如安迪 沃霍尔)一样创造具体流派,他的创意并非那种一眼就看得出来或者使人突然解开谜团的创意,但是他更经得起考验,他更加博爱,事实上,乔治 路易斯本身就是流派。

    2007-5-14星期一  晴关键词:《Ray》、Jamie Foxx

    关于《Ray》。这部片子着实让我大吃一惊。我忘了Jamie Foxx是在哪个年头凭借此片折桂Oscar的,事实上,我仅记得当时他在领奖台上感谢的人,似乎是他的母亲或者祖母,总之,就像Ray的全部感情来自他的母亲一样。他也就是个影帝,其他的我没印象,影帝万千,不见得个个好。在看《Ray》之前,我也没看过他其他片子,看完《Ray》以后我才恍然大悟,第一个黑人影帝,肯定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况且Oscar那帮评委那么挑剔。我买的碟是张很操蛋的盗版,字幕不是少翻译了,就是提前影像3秒钟,这样的话,我只能去关注画面和表演。一个盲人同时又是伟大的灵魂乐之父,在最闪亮的光环背后如何将痛苦与困难描述成成功的叙述动力?总体看来,它并不一定比得上《阿玛德斯》与《大门》或者《闪亮》,叙述总算节奏平稳,背后的挖掘总算完整,视角也总算切得准,但是这些与它的良好口碑还远远对不上水准,关键的另外一个水准是表演。这就是我的大吃一惊。那个走路严重变形、说话总是在前两个字上重复、露出白色牙齿、在钢琴前左右摇晃忘我灵魂的盲人教父,完全抛弃了他的表演者Jamie Foxx。对于我这种超级喜欢欣赏表演的电影粉丝,再一次看到类似于De Niro那样的方法派,能不激动,实在是不可能的。让Jamie Foxx永远沉浸在Ray的世界里永世不得逃出吧。

    2007-5-15星期二  晴关键词:《蛇蝎美人》、《Casino》

    昨晚连续看了两部片子,《蛇蝎美人》是第一次看,《Casino》是第三次。最后我和同事在观后感上竟然得到了惊人的统一:再牛逼的男人最后都会死在女人手上。说实话,看《蛇蝎美人》完全是冲着帕尔马的技术去的,但是中间那一段劳拉 艾什勾引尼古拉 巴多的桥段,我们一直惊呼,倒回去,重看,再倒回去,再重看。她的臀部、她的腰、她傲人的双峰和她若隐若现的小树丛,最要命的是,她的撩拨、风骚和淫荡,完全是在以纯粹的荷尔蒙方式去扭转一个男人的正事,歪曲一个男人的心智,世界上最颠覆的挑逗莫过于此,就算安东尼奥 班德拉斯饰演的那个有七八年狗仔队工龄的专业摄影师也无法匹敌。可是,由于电影情节的设置,这位蛇蝎的教化意义随着影片真相的明朗而盖过了这段性感演出(我指的是在故事角色的发展变化中),变成了一出可爱和性感的原真秀。电影本身并不如我预期的好,且将就当成星期一视听大餐。《Casino》是部好电影,但是相对于《Goodfelles》来说,它就没那么好了。第三次看《Casino》和第二次一样,我一看见Sharon Stone就几乎想要把DVD和电视砸掉。我的所有感受都丧失了理性,毋宁说,这种感受在理性分析之前就已经框定了我(这难道就是最纯净的第一感受力?),我从没这么讨厌过一个女演员:1.出自于此女天生的贱相,你去看看影片里那一副嘴脸吧,一部充满雄性荷尔蒙的片子里真不应该让一个这样的女人来捣糨糊,我真的已经找不到语言来形容那种厌恶了;2.她让片子里的德尼罗太没尊严了,我承认力的作用是相互的,无他就无她(再次证明再牛逼的男人最后都会死在女人手上),不要和我说,那是老马丁的安排,一个恶的化身才会把自己女儿绑起来,并死命坑她的丈夫;3.我看过的Sharon Stone的片子,包括《本能》,我不按照大众口碑,依然是那么地厌恶。到最后我发现满腔热血只化成一句话:去死吧,Sharon Stone!!!本人发誓这辈子再也不看你他娘的片子了。完了,拉倒吧,不写了,我就知道,一提起这个老子就开始激动甲亢得无法自拔。


  • 在杜拉斯写的[剧情]部分里,她说,尽管男女主角在哲学理念、历史背景、经济状况和人种等方面都大相径庭,但他们正在爱着。他们的故事都很简短,但总是占着优势而压倒“广岛”的故事。这是故事得以展开的前提条件。杜拉斯坚决地写道:
    “如果不坚持这个前提条件,那么,这部影片只能又是一部‘遵命’电影,索然寡味,不过是一部小说化的记录片罢了。如果坚持了这个前提,那就将摄制成一部类似杜撰的记录片,而在吸取广岛事件历史教训方面却要比一般的新闻记录片更具有说服力。”
    故事发生在1957年的广岛,美国的核弹使得广岛成了上帝唾弃的地方。她来自法国,到广岛拍摄一部关于和平的片子,她在广岛邂逅了他,他是个日本工程师(或者建筑师)。她的故事是法国的内韦尔,他的则是广岛,他们共同的故事是爱。故事普通寻常,过眼云烟似的爱情,但被安排在广岛——那个被亵渎了的地方。无论他们在电影里共历任何事,他们总是会谈到广岛,人们也到处在谈论,他们没理由不谈。但是,杜拉斯又说:
    “谈论广岛是不可能的。人们所能做的就是谈谈不可能谈论广岛这件事。”
    这就是那个矮小却矍铄的杜拉斯的独特味道。在形形色色的关于灾后的记录片中,《广岛之恋》因为这个定位而拍得更为与众不同。影片的开头,一组快速的组合镜头,显示了核弹肆虐过留下来的灾难。到处是残缺不全的尸体,痛苦的汗水,密集的水泡,整个广岛密布着核弹的魔爪和阴影。你可能会想象,这又会是一个照搬人们痛苦表情以表达灾难的段子。但在这极端的情况下,内韦尔碰上了广岛。在极端里,杜撰一种个体命运肯定比客观还原现实更形象、更具震撼力。最大限度地还原蘑菇云的惨绝人寰是可以做到的,但肯定比不上去描写一段在蘑菇云中的二人邂逅。
    他们邂逅在广岛。
    广岛是极端,而他们相爱,他们在极端里相爱。
    雷乃只是聪明而又小心翼翼地给了广岛几个特写,接着便慷慨地把镜头全给了男女主角。内韦尔漂亮,诉说的时候嘴角总是挂着法国式的忧伤和语调,广岛沉稳寡淡,大多数时候他在聆听,他只是在她说到广岛时和她争论,在她要离开时求她继续留在广岛。他是那么合格,甚至在她需要时,扮成她的德国恋人。在咖啡馆的那场戏里(第二天她就要走了),内韦尔强烈地诉说着她的那段异国之恋——在战争里,内韦尔爱上了纳粹,后来人们把纳粹杀了。在不知不觉中,她在对记忆的回望里把广岛当成了她逝去的德国。
    广岛:“你在喊叫?”
    内韦尔:“起初没有,我没有喊叫。我轻轻地呼唤你。”
    广岛:“可是,我已经死了。”
    内韦尔:“我还是在呼唤你。即便你已经死去。”
    在诉说中,影片给出的镜头,常常是他们的特写,仿佛他们只是一座连在一起的岛屿,周围是茫茫大水,仿佛他们的广岛与众不同。内韦尔断断续续,脸上总是挂着隐约的泪痕,内韦尔的枪声,内韦尔的地下室,内韦尔上空飘着的《马赛曲》,是那么轻易地在一个广岛之夜重新占据了另一段异国他乡的萍水恋情。内韦尔在哭泣,在过去,内韦尔独吞了所有痛楚。而广岛,正在竭力留住她。内韦尔说到动情时对广岛说:
    “我记得从前曾看见过的东西——从前——就是我们相爱的时候,在我们幸福的时候。
    我记得。
    我看见墨水。
    我看见白天。
    我那在继续的生命。你那在继续的死亡。”
    片中的每一场戏,对白拉得很长,零零碎碎,总是在沉默快要压倒故事时,故事又继续被讲述着;总是在广岛出现阳光时,光线及时地没了,要么在晚上,要么他们转移阵地离开街头。杜拉斯和雷乃各自的风格穿梭其中。她偏爱那带着毁灭意味的类歌剧对白——是的,内韦尔的绝望不用通过揣测去得知,只要聆听她的讲述注视她的表情;记忆和遗忘是雷乃电影的深刻主题,他在咖啡馆那场戏里游刃有余地表明了自己所有电影都想表达的思想。也许他是想说:过去的尚未成为过去,过去在现在中实实在在地存在着。内韦尔的德国痛苦,正在广岛的现实里鬼鬼祟祟,广岛变成了一个可预见的极端。所以,第二天,她得离开。
    所以,最后内韦尔说:
    “广——岛。这是你的名字。”
    “这是我的名字。是的。
    你的名字是内韦尔。法国的内韦尔。”
    撑起影片所有韵味和基调的是两段极端状况里的爱情的遥相呼应,可是,所有灾难都是一样的,记忆将重现,遗忘将从头开始。

  • 在路上,他们默不作声。
    傍晚的时候,他们不知道该去哪里,于是只好听他的意见,提前吃晚饭。
    他从另一个城市赶来,想来路上没有多好的景致,所以现在他满脸疲倦。一桌爆炒的菜肴,显然更倒他的胃口。他不断地喝那瓶劣质的红酒。似乎他来到这个城市,只为了握住那只浑浊的高脚杯。或者,他在等酒喝完,然后向她暗示点什么。
    她倒是有点不知所措。
    她不像他能够一直踩着点犀利地前进,她依然沉浸在他们之前纷飞的战火里,她甚至不知道,他到这个城市来,是为了了结一些后事,还是为了挽回点什么。更确切地说,她并不是不知道,她只是吃不准哪种可能性更大点。他们不像以前那样,坐在一起,耳鬓厮磨。现在他们面对面坐着。
    这世间如果非得谈情感,他们已经经历了情感的所有实体阶段——前提是,如果情感可以量化并赋予每个阶段该有的特点。毕竟,并非人人都能够从相遇到分离走完之中的每一段。或者有很多人从相遇到分离,根本不是一个圆,而是回到原点,继续往下走,走完一圈,再回到原点,面对所有可能性。现在她站在原点,在揣测他的所有可能性。
    可是,他何尝不是?
    夜色被回巢的路人断断续续地带进来。四处都是杯盘交错的嘈杂声。她的心绪更乱了,如果他在狼吞虎咽,她倒可以像个旁观者一样冷眼观看这个男人从另一个城市带来的饥饿和空虚感,可是他们明显都没胃口,只有一起沉浸在对峙和等待的气氛中。这种气氛几乎要淘空她最后一点气力。她现在确信他身上——即便是她的偏见——带有一种最后那些战火一样的气场(事实上,力的作用永远是相互的),将她带进去,让她欲罢不能,欲咬牙切齿却又默默忍受。可是一边愿打一边愿挨,况且谁知道,最初,是亚当勾引了夏娃还是夏娃感染了亚当,上帝正在发笑,但是人类却又纠缠于是非曲直。她这样想,忽然感觉到,自己正在无理取闹,倒不是因为对面那个男人,她的嗔怒完全来源于她本身。正如她一开始预见的那样,她只是热切盼望着即将出现的那种可能性,她依然带着她的理想主义,规划着小说一样的浪漫模式。
    从饭馆到旅馆有一段路。他喝完最后一口红酒,高脚杯渗着他手心的汗渍。她抢着去结账以显示地主之宜。毕竟一切都处于不确定中,她认为应该公私分明,划清主客的界限,这个城市暂时是她的。
    按照理想的场景,且让这对尚为模糊的男女被设定在一条回去的路上吧。那条路就像是安哲罗普洛斯的电影镜头,暂且硬生生地设为《雾中风景》乌拉和亚历山大的那条吧。除了主题思想的南辕北辙,元素都是一样的,千里长街,无人,灯光明亮,构图简约,但人儿心乱如麻。她走在他的右边,按照以前的场景,男左女右。他手上依然戴着她给他买的戒指,因为在路灯下,只有那个玩意儿偶尔闪着光,这让她不得不浮想联翩。他们没有牵手,一会,他把手紧紧地插在皮衣的口袋里,缩着脖子。她借着路灯光丈量着他和她的影子的距离,可是发现他们永远重叠在一起。她在想,这个男人回来干吗,是来如此折磨她让她对一切似乎决绝却又像现在看起来那样内心矛盾外表还得假装镇定吗?
    他们一路无话。
    这代表他们各自忐忑。
    可是,路依然走不完。她忽然觉得,作为这个城市的主人,她为什么不主动说话呢?
    我晚上要回家吗?
    她只好先开口,可是话一出口她就发现自己先落下风。
    随你。
    是的,随你,他并没有看她。
    然后,他们似乎都低头在看自己的脚。数着步子,丈量着尺寸。
    我们回得去吗?
    她第二次放下尊严。
    不知道。
    她决定不再主动。
    继续在心里构想即将到来的可能性。因为他说的不知道,即不否定也不肯定。

    并没过多久,他们到了旅馆的门口。
    他把手伸出来,点了根烟,拉开了旅馆的大门,正当她以为他将要把她丢在大街上时,他摆了摆手说,进来吧。
    她想起了一段经历,不管从何处听闻而来,这段经历似乎正在描写她的现状。在宾馆的房间里,她听见淅淅沥沥的水流声,那个男人正在洗澡,她忽然下意识地把世界上所有与她即将发生的可能性的苟且经历全盘套在自己身上。她知道他正在清洗一切,她号啕大哭,幸好水流声可以掩盖一切,保留她所有尊严。
    她擦了擦红润的眼睛,对着围了浴巾热腾腾地从浴室里走出来的他说,她还是回去吧。
    他没有阻止她。
    她突然对自己的思维慷慨异常,海阔天空,悲从中来。
    飞机场。
    她渴望在那最宽阔的跑道上。
    鸡汤馆。
    那些烟雾缭绕的吃饭的人们。
    菜市场。
    那个小贩为了一毛钱正跟别人怒目圆睁地砍价。
    血淋淋的场景……
    一副又一副,数不尽。
    疯狂,绝望,破碎而凋零。
    一片混沌,男人,是的,爱情,是的,直到世界尽头,算吗?她问自己,一点都不算。算不了。
    都算不了。
    再坐会吧。男人的声音。
    她被拉回现实。她调动周身的尊严往门口迈去。
    但是,她的身体,被所有的场景硬生生地拉回来。
    他忽然热情地提到一路所闻,路边的一场车祸,摊死在路边的一头老马之类,还有他随身携带的杂志,以及上面的一些音乐新闻。哪个明星吸毒,哪个乐队从地下跑到地上,原来加洲旅馆有不下十个版本,他喜欢的导演又出新片了等等。
    气氛似乎好了点。
    快点找个男人吧。你是个结婚狂。
    话锋一转,他说她。他在向她靠近。
    也好,下次你再来,饭桌上就有三个人了。
    Y怎么样?
    我们在暧昧。应该等你吧?
    她打开他握着她右手的手。
    在这之前,我们只是暧昧。
    她说到“这”。
    他忽然上前用力地抱住她。他使尽全身力气,说到Y,他立刻向她示威。
    事实上,令他最为沮丧的是,她一点都没反抗。
    他比每一次都直接。他知道是自己的雄性尊严在作祟,尽管知道她对他一直忠诚,对于她与他人的暧昧,仅仅只是她在这个城市寻找的对遥远的他的万般思念所进行的替代动作与发泄过程,全然谈不上精神上的出轨,但是一整晚整个前期对峙的所有张力被一种暧昧全部击落,一种理性因为一种暧昧而使他变得癫痫、疯魔,对控制自己失去了所有动力和兴趣。他对她的可能性,正如她之前所有揣测偏向的那一面。
    她闻到了他身上的香波混合着红酒和烟草的味道,那些梦魇似的段落不再温情,像她所预感的那样,一段段记忆与经历,由她臆想里的生搬硬套到此刻全然覆盖在她身上,正如她十指紧扣的他如青铜般结实、光滑的背。
    他们并不激烈。甚至中间总是停顿。
    他吻了一下她的睫毛,对她说:快点找个男人吧。我们不合适。
    她说,我可以听你的,你也得改掉你酗酒的陋习,保持你的爱好,热爱全世界。
    她几乎是喘息着说的。
    然后她坦然地迎接他的下一波攻势。
    一个工具在打点,打一点,跳空一下,渐渐画出了夜的虚线。
    他总是停顿。
    你后悔跟过我吗?
    他忽然没有了之前的冷酷,变得庸俗不堪。
    他在她想象之外,用世俗的提问对她那抱有一切虚幻的遐想。
    他对她。
    是的,一具躯体对着另一具躯体。
    点对点,中间是跳空。
    没有。她答道。
    这个姿势舒服吗?
    她点头。他们只能进行这一切,就像他们同时进行的那些,和已经不能进行的那些。
    你一直喜欢这个姿势。她忽然提醒他。
    她说,明天记得把钥匙留给我,风大,多穿点衣服,傍晚我来给你做饭。
    不用了,我下班得早。我自己来。
    你得休息一下,晚一点还得送我回家,我家里依然不让我晚回。
    那你索性住我这吧。我们去买炒货。
    还有你喜欢吃的麻辣烫。他补充道。
    她依然陷在回忆中。
    每一次他们都是这样对话的。
    他的轮廓渐渐模糊,但是她和以往一样对他高潮的表情观察地入微细致。
    在进攻她的同时他已经被自己进攻了。
    这倒是个新的嘲弄。
    他像往常一样在床头抽烟,用一根的烟屁股接上另一根。她忽然也想要,他给了她,他们一起烟雾缭绕。
    你以后会找什么样的男人?他忽然问她,像和朋友在聊天一样。
    钱多的算吧,我是个物质主义者。她也一样,侃侃而谈。
    会找和我相似的吗?
    别以为自己多了不起。她有点微怒。
    哈,结婚的时候送我杯喜酒喝。他忽然嬉皮笑脸。
    一定,不过喜酒都是用礼钱买的。
    他们还谈了很多,尽是一些粗俗的对话,看起来倒像是一对经年不遇的老朋友。
    最后他在迷糊之间举起戴戒指的手指问她,这个要还给你吗?
    不用了,留着吧,戴习惯了。她也半睡半醒。
    天快亮的时候,她被他的如雷鼾声吵醒。
    那是她一生中最奇特的时刻:她不知道自己究竟是谁了——她觉得自己远离故土,旅途劳顿、疲惫不堪,寄身在一个从未见过的旅馆房间,听到的是外面嘈杂的汽车声、旅馆旧木器的嘎吱声、楼上的脚步声、身边那个男人的鼾声以及各种各样凄凉的声音,看到的是开裂的天花板和斑驳的贴花墙面,在最初奇特的15秒里她真的不知道自己是谁。但她并不恐慌;只觉得自己仿佛是另一个人,一个陌生人。她看着身边那个熟睡的躯体。以前,赤裸裸的皮肤代表零距离和完全融合,现在她似乎看到了他住在自己的皮肤里,那一层薄薄的皮肤却是他最为深刻的遮掩和逃避。
    她忽然觉得这个男人,已经给了她预期的可能性,但是,毁了一切。
    他真丑陋。
    想到冲到外面,再一次放眼外面的世界,寻找熟悉的风景,排除陌生感,她比任何时候都勤快。穿好衣服后,他依然睡得很死,但是她不打算和他说再见。她把五张百元钞压在烟灰缸下。
    她一出现在大街上,人们都看着她:她像是要去演一个觊觎已久的电影角色。花枝招展,手上夹着他烟盒里的最后一根烟,热爱整个世界。
    可是她在想:有多少人是像她这样收鞘的。

  • 那天天不算风和日丽,似乎要下雨,到傍晚热气饱和,很是燠闷。
    经过一夜胃疼的折磨,我仿佛看到了白昼之光(啊,伟大的伯格曼),直到后来在创意市集游荡了一天,我才想起,那也许称得上永恒的半天(啊,伟大的安哲罗普罗斯)。既然是白昼之光,我就在圣光的笼罩下去药店了。可是在药店逛了一会,我又开始怀疑自己,既然胃不疼了,我为什么要买药,那我就接着走吧。然后就逛到了季风书园。既然没买药,为什么不买本书犒劳一下自己?于是就拿了特吕弗采访希区柯克的集子,了却早想买的心愿。我就是带着这本书去创意市集的,现在想想,要不是自己心知肚明,那架势,俺就是一文艺小青年,在公交车上都得看看希区柯克那个大胖子当年给特吕弗放的什么屁,引得旁边一大妈以一特羡慕的眼神盯着我不放,大概是他儿子或者她小情人坐公车时只会听超级女生或者钓超级女生吧。
    我真得不知道创意市集是啥玩意儿。玩意儿我是见识过的,上大学时,神仙姐姐曾经送我一当时我认为巨牛的书《创意市集》,讲的是英国的创意市集,通书浏览,做了点水蜻蜓。印象中是著书人带个摄像握着个话筒到一条类似于小吃街那样的创意街上,挨家挨户去品尝别人的创意,我的意思是,我的印象中这帮人是群居者,聚集在某一个创意区域,就像北京那798艺术区一样,拥有自己的店面,和区域的展示厅,并且通过传播逐渐成为城市的民间艺术中心。但是事实上我的印象是错的。我的印象完全是我脑海中的理想模式,另外一个模式是露天的,像MIDI MUSIC FESTIVAL那样的,或者WOODSTOCK MUSIC FESTIVAL那样的群体艺术狂欢,通过气氛渲染以及人数积累并互相影响达到高潮。但是,来福士只是一个商场,相对于一个新生事物的处女秀,来福士对创意市集来说已经是一个相当不错的伯乐。
    我没有打扮得和现场的艺术青年一样,这是我参加所有类似活动为自己创造的间离感,就像我是“吸血鬼联盟”的铁杆会员和写手,但是我从不去参加每个月第四个礼拜他们在香港广场举行的化妆派对一样,我懒得化妆,懒得入戏,我只要看就可以。间离,对的,需要间离,我才可以让自己站在旁观者的角度当一回回思考的上帝。我在活动现场想到间离,就像我在诙谐和扯淡讨论会上想到“拉倒”一样,我几乎要像惊呼“拉倒,啊,伟大的拉倒”一样惊呼“间离,啊,伟大的间离”。虽然,这其实是艺术体验的一大忌讳,可是别人需要魔障,我却自我设障。情况就是这样的,我就看吧,看死他娘的“拉倒”。
    创意市集分为三个区域,一个是中央舞台演出区,一个是城市画报(城市画报是协办单位之一)和Newwebpick的E-zine物品展厅,另外一处是真正的市集,叫卖创意的地方。在花儿到达之前,我几乎要把花儿全等谢了。心想这家伙,再不来,我就真的玩创意先撤啦。让她catch me if you can吧,可是后来发现,事实上我并没有带她要的碟,她有什么理由非得catch me呢。这样一想,传说中的望穿秋水和顾盼自怜并没有预期发生。倒是艺术性的被爱妄想症在我身上上演了,后来花儿也证明了,演出的那支日本传统鼓乐队,是现场最好的调味剂。对于我这个曾经当过三流蹩脚鼓手的愤怒小郎君,能够欣赏鼓表演已是满足,况且是那么好的乐队,听着都能够想象到高潮。我要说的是,和我听到的任何声音一样,最后我还是发掘出了他们的缺点。整个表演在技术上水准是完全够的,但是他们忘记了一样东西,就是在所有调子是上扬的音乐演出中,作铺垫对高亢进行中和是非常必要的,就像小提琴需要大提琴中和、电吉他需要贝斯中和一样,原本就比较噪的鼓声,再加上那个女主哼(好像这个比女主场贴切)孩子气的演唱,声音全刺了,我的建议是换一个男声主哼,声音必须沉稳低沉,不仅可以营造效果,说不定那就是他们风格的一部分。可是我找谁说去。我又不是个大胆外向者,我只不过是个闷骚的话痨。因此,此节跳过。
    表演、看、再表演、再看,然后去城市画报那个展厅看模特,身材很好,穿得那个少的程度,连我看了都觉得冷飕飕,背后起一阵寒风,身前起一身鸡皮疙瘩。就是在那个展厅旁边看见花儿的,那时我正在办Newwebpick的E-zine卡,花儿来电,啊,最后这朵不谢的花儿,并没有Catch me if she can,她从容。因为她那天对我来说已经够花枝招展了,所以我对她花枝招展的印象是从那时落下病根的。其实应该说,她那天和我第二次见她相比还比不上第二次的花枝招展的一半,但是她还有个同学,睫毛画得又粗又硬,这样两个一半不到的加起来就比一多了。我们应该一直相信辩证法的传说,部分加起来是可以发挥比总量更多的总体效应的。就像我在写这个东西时,断断续续,我真恨不得写一个字:爽,或者两个字:不爽。这样断断续续也好,成篇就可以是:爽爽爽爽爽,或者,不爽不爽不爽不爽不爽。效果马上出来,大家马上就知道我是爽了五次,比爽一次强,或者不爽五次,比不爽一次更惨。
    我一直跟在花儿后面,试图跟她说几句话,可是她一直和她同学在游市,看产品,买创意,都是些小东西。我心想,得,正事重要,今天本来就是来这创意创意的。可以一起吃晚饭,饭桌上见分晓,大不了,她吃她的我吃我的,好歹还有事情做,我顺便可以找机会问睫毛姐姐要电话号码。她们逛哪我就跟哪,没办法,在她们来之前我已经逛到创意审美疲劳了。所以我对花儿那天的打扮印象还满深刻的,因为没得看了,所以我就记得她穿裙子,似乎是黑色上衣,拎个大包,穿帆布鞋,说话会露牙,笑起来总是让我觉得她脸上长痣,一颗笑痣,难道真的有?那具体位置在哪?
    说说这个卖东西的区域吧。我总结了一下,笔记本和小饰件偏多,在理念上正如现在的韩国设计风一样,街头、波普但是稍显稚嫩,在摊位设计上,估计由于场地的局限,并没有营造出足够的特色,最可惜的是,在这样的气氛下,竟然没有一处像样的涂鸦墙。走一趟来回10分钟就足够了,在互动上只是简单的主客关系,并没有对客流形成多大的挽留,我觉得那些徘徊在那边的人,估计是在斟酌着到底要不要多花几倍的价钱去买一个笔记本或者一张卡片,除了我这种等人的人。顺便说一下,在商场和卖场中间玻璃隔挡门中,我坐在地上抽烟(花儿她们依然在逛),对面忽然闪出一张似曾相识的面孔,我猜那就是上海比较新生的写手,应该叫桃之夭夭吧。那个喜欢戴大眼镜并且喜欢在博客里放性感照片的写手。她出现在这个场合里很正常,只是现实中的她没有照片中漂亮,摄影的奇迹能够说明一切。况且,那天创意市集上的美女实在如云,怪不得到傍晚的时候天都他娘的阴了。
    花儿买了些卡片和书签(没记错吧?),然后到Dinner Time,我只好建议吃饭。可是她们原来有去处了,看来睫毛姐姐有约,花儿同志作陪,我只好灰溜溜回去啦。Goodbye creation mart,goodbye raffles,goodbye blue sky and google flowers& Mrs.Eyelash。
    我在秀了一下英文后突然发现自己肚子饿了,秀色可餐的时刻一过去,肚子马上打鼓,所以肚子比女人牛逼,因为无论任何时候,秀色也要,餐也要,永远满足不了它。隧一人折回来福士,到KFC,拿了个汉堡,为这一天滑上一个句号。
    好吧,老子不啰唆了,希望这篇文章被创意市集的组办同志“梦”到,这样他们就知道有一个神仙托梦给他们,要他们下次再赶集的时候要怎么修改了。顺便跟他们放放老安哲的《永远和一天》,让他们学学,怎么样将一天变成永恒,怎么样当女人,将一个个创意生出来,繁衍成天天创意,夜夜除夕晚。或者四处放镜子,将一个创意复制成N个创意,这大概就是博尔赫斯说的,母性和镜子是这个世界上最罪恶的东西,因为他们让世界增殖。
    这就是永恒的半天。
    完了,我发现我被自己的自恋打败了。